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小孩不满18岁,未征得家长同意去购买电动车并交了500元定金,这500元定金是否能退回,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尚未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通常是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才被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被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进行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得到其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才有效。
在您描述的情况中,小孩15岁,显然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购买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显然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因此这一购买行为必须得到其法定代理人(即家长)的同意或追认才有效。由于您作为家长并未同意或追认这一购买行为,因此该购买行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接下来,关于定金的退还问题。由于购买行为无效,那么基于这一无效行为所支付的定金,理论上也应该予以退还。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商家拒绝退还定金,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者通过诉讼来解决。
以柳城县市场监管局处理的一个类似案例为例,该局接到市民投诉后,经过调查核实,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并向商家解读了相关法律法规,最终商家同意退还了购车定金。这一案例表明,在类似情况下,通过法律途径和调解机制,是有可能成功追回定金的。
因此,我建议您首先与商家进行沟通协商,要求退还定金。如果商家拒绝退还,您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者考虑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提醒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教育,引导他们理性健康消费,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