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把钱送给小三诉状怎么写-夏玉敏律师|法行宝
2026-04-14 婚姻家庭

诉状核心要点在于明确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以下是一份针对“老公把钱送给小三”这一情形的民事起诉状示例框架及说明:

民事起诉状

原告:[您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详细住址],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被告1:[您配偶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详细住址],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若已知)。

被告2:[“小三”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若已知),[民族],住[详细住址](若已知),身份证号码(若已知),联系电话(若已知)。

诉讼请求:

  1. 请求判令被告1向被告2的所有赠与行为无效;
  2. 请求判令被告2返还原告与被告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接受的全部赠与财产(具体金额及财产明细需详细列出);
  3. 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1系合法夫妻关系,双方于[结婚日期]登记结婚。近期,原告发现被告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被告2,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赠与财产,如现金、房产、车辆、贵重物品等,需详细描述赠与的时间、方式、金额或价值]。

原告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被告1在未征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被告2,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该赠与行为应属无效。

被告2作为第三者,明知被告1已有配偶,仍接受其赠与的财产,其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亦应受到法律的否定性评价。

因此,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如所请。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1. 结婚证复印件:证明原告与被告1的婚姻关系;
  2. 赠与财产的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购物发票、房产证、车辆登记证等,证明被告1向被告2赠与财产的事实及金额;
  3. 其他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证明被告2明知被告1已有配偶仍接受赠与的情况(如有)。

此致

[具体名称]人民法院

附:本起诉状副本[份数]份

起诉人(签名):[您的姓名]

[起诉日期]


说明与建议:

  1. 在撰写诉状时,务必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特别是涉及金额、日期、财产明细等关键信息,需有确凿的证据支持。
  2. 证据的收集与整理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案件的胜诉与否。建议尽可能收集全面、充分的证据,以证明被告1的赠与行为及被告2的接受行为。
  3. 在提起诉讼前,可考虑先与被告进行协商,看是否能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以节省时间和成本。
  4. 若对法律程序或诉状撰写不熟悉,建议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虽然此处我作为律师已给出框架,但实际操作中仍需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和完善),以确保诉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