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非法公证处怎么处理-周文凯律师|法行宝
2026-04-14 行政纠纷

若发现存在非法公证处,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1. 向司法行政机关举报
    根据《公证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存在违法执业行为的(如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公证处、违规出具公证书等),由省级或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查处。举报时需提供具体线索(如公证处名称、地址、违法事实证据等),司法行政机关将依法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如警告、停业整顿、吊销执业证书等)。

  2. 向公安机关报案(若涉嫌犯罪)
    若非法公证处存在伪造公证书、诈骗等刑事犯罪行为(如冒用司法行政机关名义骗取财物),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将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等条款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3. 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针对已受损害的当事人)
    若因非法公证处的行为导致权益受损(如财产损失、合同纠纷等),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诉讼中需重点证明:

    • 公证处无合法资质(如未取得《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 违法公证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
    • 具体损失金额及计算依据。
      法院将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不当得利返还)、第一百八十六条(违约或侵权责任竞合)等条款判决责任承担。

补充说明:

  • 合法公证处需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立,并持有《公证机构执业证书》,公证员需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执业证书。可通过司法部官网或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查询公证处资质。
  • 若对公证处合法性存疑,可要求其出示执业证书原件,或登录全国公证机构信息查询系统核实。

如有进一步细节需要分析(如具体违法情形、损失情况等),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结合证据材料提供针对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