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侵犯个人信息罪的非法所得是怎么计算的-杨贵清律师|法行宝
2026-04-13 刑事辩护

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非法所得的计算是一个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的过程,以下是对该问题的详细解答:

  1. 非法所得的定义与范围

    • 非法所得,指的是行为人通过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行为所获得的全部违法收入。这既包括直接的金钱收入,也涵盖可以用金钱计算的财产性利益,如高档礼品、旅游机会等。
  2. 非法所得的计算原则

    • 证据规则:计算非法所得需依靠确实、充分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子支付交易记录、交易合同、账本及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应能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 数额计算:
      • 在简单案件中,根据交易数量和固定价格直接计算非法所得。例如,若行为人以每条信息1元的价格出售了1000条公民个人信息,则非法所得为1000元。
      • 在复杂交易模式中,需详细梳理每笔交易,累加所有与犯罪行为相关的收入。例如,行为人多次以不同价格出售信息,或同时通过交换信息获取利益,则需将所有相关收入累加计算。
      • 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各行为人对共同犯罪造成的非法所得总额承担责任,量刑时根据各自作用和地位进行区分。
    • 不扣除成本:犯罪成本不从非法所得中扣除,因为犯罪行为本身不合法,其投入的成本也是为实施犯罪而支出的。
  3. 非法所得的具体计算方法

    • 直接销售信息的收入:行为人以出售方式将公民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所获得的全部款项即为非法所得。无论单价多少,均应累计计算。
    • 交换信息获取的利益:若行为人通过交换公民个人信息获取其他有价值的信息或服务,且这些信息或服务能用金钱衡量,其对应金额也应计入非法所得。例如,以信息换信息,需评估对方信息的市场价值,并将其计入非法所得。
    • 利用信息实施其他犯罪的间接收益:行为人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其他犯罪活动(如电信诈骗)并从中获利的,这些获利同样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非法所得。
    • 其他经济利益:如果行为人通过广告费、会员费等方式获得了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直接相关的经济利益,这些也应计入非法所得之中。
  4. 实际应用中的注意事项

    • 全面收集证据:侦查机关需全面收集交易记录、银行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电子数据等各种证据,确保无遗漏地证明非法所得的数额。
    • 区分合法收入与非法所得:在认定过程中,必须严格区分行为人的合法收入与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所获得的违法收入,避免误将合法收入计入非法所得。
    • 专业评估的引入:对于难以直接确定价值的交换物或服务,应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以确保非法所得数额的准确性。

举例说明: 假设行为人甲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了10000条公民个人信息,并以每条信息2元的价格出售给了乙,同时甲还通过交换信息的方式从丙处获取了价值5000元的服务。那么,甲的非法所得应计算为:直接销售信息的收入(10000条×2元/条)+交换信息获取的利益(5000元)= 25000元。

总结与建议: 非法所得的准确认定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定罪量刑具有重要意义。在实际操作中,应依法依规进行细致的调查和取证工作,确保每个环节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遇到了相关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