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银行失信人员-莫路添律师|法行宝
2026-04-13 经济纠纷

您好,关于“银行失信人员”这一概念,其实更准确的法律术语是“失信被执行人”,也常被俗称为“老赖”。这通常指的是那些具有履行能力,但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情形:

  1.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 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律后果:

一旦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其信息将被通报给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这些单位会依据法律法规,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同时,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也会被通报给征信机构,并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这将对个人的信用评级产生严重影响。

具体限制措施:

对于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失信被执行人,他们将被禁止进行一系列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以及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

失信记录的保存与影响: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为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超过5年后,这些信息应当被删除。但即便如此,解除失信后,失信信息作为客观记录仍然会在征信系统中存在,银行等单位在办理贷款或进行信用评级时,可能会因曾经的失信行为而给予一定的负面评价,从而间接影响个人的生活和经营。

信用修复与正向激励:

为了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对于依法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如果他们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或以实际行动取得申请执行人的谅解,法院会第一时间删除其失信记录,并公开予以信用修复。同时,对于那些有履行意愿但因一时困难导致无法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也会依法依规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并给予一定的信用宽限期。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全面理解“银行失信人员”(即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概念和后果。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