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可以复印小区公共收益的合同及账目吗-高震律师|法行宝
2026-04-12 房产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业主是否可以复印小区公共收益的合同及账目”这一问题,我可以给您一个清晰且详细的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这明确指出了业主对小区公共收益的知情权,包括了解收益的具体情况、查阅相关合同和账目等。

进一步地,从昆山市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业主知情权纠纷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法院的明确判决: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公开公共收益原始资料。这一判决有力保障了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明确了业主有权查阅并复印小区公共收益的合同及账目等原始资料。

具体到您的情况,如果您作为业主想要复印小区公共收益的合同及账目,您完全有权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这一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积极配合,提供这些资料供您查阅和复印。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拒绝提供,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我还想提醒您,业主的知情权不仅限于公共收益的合同及账目,还包括对共有部分的管理情况、物业服务的内容、标准、费用收支情况,以及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等方面的了解。这些都是业主作为小区共有部分的主人所应享有的基本权利。

综上所述,您作为业主,完全有权复印小区公共收益的合同及账目。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拒绝提供,您可以依法维权。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