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责任划分55责时,行人能得到的赔付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来确定,具体赔付情况如下:
一、赔付的基本原则
在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中,赔付的基本原则是根据双方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责任,并据此确定赔付比例。当责任划分为55责时,意味着行人和机动车一方各自承担50%的责任。
二、赔付的具体内容
保险赔付:
-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这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如果机动车还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那么超出交强险赔付限额的部分,将由商业险根据保险合同进行赔付。
不足部分的赔付:
- 在保险赔付后,如果仍有不足部分,那么将按照责任划分比例进行分担。在55责的情况下,行人和机动车一方将各自承担50%的不足部分赔付责任。
- 具体来说,行人需要承担自己因事故导致的损失中,超出保险赔付部分且应由自己承担的50%责任;同时,机动车一方也需要承担其应承担的50%责任,这部分责任可能通过其保险赔付或个人财产来承担。
三、赔付的计算方式(以具体损失为例)
假设行人因事故导致的总损失为10万元,其中医疗费6万元、护理费1万元、交通费0.5万元、营养费0.5万元、住院伙食补助费0.5万元、误工费1.5万元。这些费用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付(假设交强险赔付限额为医疗费用1万元、死亡伤残费用11万元,且该事故中死亡伤残费用未超限额),则保险公司赔付医疗费用1万元,剩余医疗费用5万元及其他费用共3.5万元,合计8.5万元为超出交强险赔付限额的部分。
- 在55责的情况下,行人和机动车一方各自承担4.25万元(8.5万元 * 50%)的赔付责任。
- 如果机动车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且保险合同约定赔付比例为100%,那么机动车一方应承担的4.25万元将由商业险赔付;如果没有购买商业险或商业险赔付不足,则机动车一方需自行承担剩余部分。
四、特殊情况下的赔付调整
- 如果行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如故意横穿马路、闯红灯等),且这些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那么行人的赔付责任可能会相应增加,而机动车一方的赔付责任可能会减轻。但在55责的情况下,已经考虑了双方的过错程度,因此一般不再进行额外调整。
- 如果机动车一方存在违章行为(如超速、酒驾等),且这些行为对事故发生起到了重要作用,那么机动车一方的赔付责任可能会相应增加。然而,在责任已经划分为55责的情况下,这种增加通常已经通过责任划分来体现。
总结与建议:
在行人横穿马路被撞且责任划分为55责的情况下,行人的赔付主要依据保险赔付和责任划分比例来确定。建议行人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警、保留相关证据,并与机动车一方及保险公司积极协商赔付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