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的核心情形有哪些-武嫱律师|法行宝
2026-04-10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工伤认定的核心情形,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如下:

一、可认定工伤的核心情形

  1. 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

    •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这是工伤认定的最基本情形。
    • 在治疗过程中,即使发生医疗机构的医疗侵权,也不影响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的工伤认定。
  2. 居家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 按照单位安排居家办公的职工,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在居家工作期间确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
    • 但需注意,利用现代通讯方式进行简单工作沟通,具有临时性和偶发性的,不视为工作原因。
  3. 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

    •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如果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
    • “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
    • 上下班途中的认定包括: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等。
  4. 在家处理工作突发疾病:

    • 如果职工有充分证据证明在家处理工作是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要求及工作需要进行,且与日常的工作强度、工作状态基本一致,明显占用劳动者休息时间的,可以视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在此期间突发疾病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二、不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 职工伤亡是由于职工本人的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法定原因导致的,不认定为工伤。
  • 对于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如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没有确认交通事故事实存在,且申请人不能证明职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结论。
  • 医疗侵权损害结果不是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导致的,侵权引发的相关医疗救治和经济赔偿也不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三、工伤认定的劳动关系确认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决定是否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对劳动关系进行确认。
  • 如果存在争议且难以确认的,应告知申请人通过仲裁、诉讼方式进行确认。
  • 对于违法分包转包的用工单位、被挂靠单位等情形,如果有关规定已明确其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受理此类工伤认定申请。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