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李弟律师|法行宝
2026-04-09 婚姻家庭

结论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且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以下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详细解释: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1.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 这包括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工作单位获得的劳动报酬,如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
    • 也包括个人从事设计、翻译、演出等劳务取得的收入。
    • 例子:夫妻双方都有工作,每月的工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 涵盖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商业活动、开办企业等获得的利润。
    • 也包括投资公司股权、股票、基金等获得的收益。
    • 例子:夫妻一方用共同财产购买股票,婚后抛售股票获得的增值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 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 如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创作的作品,在婚后获得的稿费;或一方拥有的专利,婚后通过许可他人使用该专利获得的许可费等。
    • 例子:丈夫在婚姻期间创作了一部小说,婚后获得的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 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继承了房产或接受了赠与,且没有明确的遗嘱或赠与合同指定该财产只归一方所有,那么这些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例子:妻子在婚姻期间继承了一套房产,且遗嘱中没有指定只归妻子所有,那么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这包括但不限于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如婚前购买的股票在婚后持续交易操作获得的增值收益)。
    • 也包括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 例子: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股票,在婚后持续交易操作获得的增值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对共同财产的权利

  1. 日常生活需要的处理:

    •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 例子:日常的买菜、购买生活用品等小额支出,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权决定。
  2. 非日常生活需要的处理:

    • 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时,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 如果一方擅自处理共同财产,且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 例子:夫妻要出售共同共有的一套房产,如果一方擅自与买家签订合同,且买家有理由相信这是夫妻双方共同决定的,那么该合同一般是有效的。

三、夫妻财产约定的法律效力

  • 《民法典》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允许夫妻双方通过书面约定来明确他们的财产归属关系。
  • 夫妻可以在婚前或婚后通过书面形式对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等进行约定,该约定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 例子:夫妻可以在婚前签订财产协议,约定婚后各自财产的归属和管理方式。

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 一方的婚前财产;
    2.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总结与建议: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处理权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重要内容。夫妻双方应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遵循平等、协商的原则,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护。如果遇到复杂的财产分割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