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法中的期限包括当日吗-赵芳律师|法行宝
2026-04-09 行政纠纷

结论前置:在《行政复议法》中,关于期限的计算,一般不包括当日,而是从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不过,具体期限的计算还需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一、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计算

  1. 基本期限: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这里的“知道”之日,通常不包括当日,而是从次日起开始计算60日的期限。
  2. 特殊情况下的期限计算:

    • 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期限,但同样,这里的“作出之日”一般也不作为期限的起始日,而是从次日起算。
    • 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邮寄送达的,自邮件签收单上签收或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这些情况下,签收或签名之日也不作为期限的起始日。
    • 通过公告形式告知的,自公告规定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同样不作为期限的起始日。
  3. 期限耽误的处理:

    •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这里强调的是障碍消除后的“次日”或之后的时间点作为期限的继续计算起点。

二、其他相关期限的计算

  1. 受理期限:

    • 行政复议机关应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5日内进行审查。这里的“5日内”是从收到申请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2. 行政复议答复期限:

    • 被申请人应在收到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这里的“10日内”同样是从收到副本或复印件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3. 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 行政复议机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的,经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这里的“60日内”和“延长期限”都是从受理申请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三、注意事项

  •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地区差异或特定情况,行政复议的期限计算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无论如何,期限的计算一般都不包括当日,而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 严格遵守行政复议的法定期限是保障行政复议有效性和合法性的关键。申请人应密切关注各个时间节点,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应的法律行为。

如有任何关于行政复议期限计算或其他法律问题的疑问,欢迎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全面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