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拿走东西且不开具任何单据是不合法的。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
- 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遵循法定程序,包括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以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并应当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作为处罚的依据。
程序合法性:
- 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如果决定没收物品,应当开具相应的扣押或没收单据,并告知当事人相关的权利和义务。这是执法程序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
救济途径:
- 如果城管在执法过程中未开具任何单据就擅自拿走物品,当事人可以向城建部门申诉、控告,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向媒体求助,揭露这种严重的行政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包括开具相应的法律文书。如果城管未开具任何单据就擅自拿走物品,这是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诉、控告或起诉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在这方面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