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吸罪中亲戚的收益需要全部退回吗-张磊律师|法行宝
2026-04-08 刑事辩护

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吸罪)案件中,亲戚的收益是否需要全部退回,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但总体原则是:若亲戚的收益属于违法所得,应当依法退赔;若存在特殊情形,可能影响退赔范围。以下从不同角度详细说明:

1. 违法所得的退赔原则

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及《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违法所得(包括利息、分红、提成等收益)应当依法追缴或责令退赔,退赔对象为集资参与人(即被害人)。若亲戚的收益属于通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获得的违法所得(如利息、分红等),无论其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如何,均需依法退回。
法律依据:

  • 《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 《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通俗解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本质是“拆东墙补西墙”,亲戚的收益本质上是其他集资参与人的本金或利息,因此需退回以弥补其他受害人的损失。

2. 亲戚收益的特殊情形

若亲戚的收益存在以下情形,可能影响退赔范围:

  • 不知情且未参与犯罪:若亲戚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完全不知情,且未参与犯罪活动(如未帮助宣传、拉人头等),其收益可能被认定为“善意取得”。但实践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收益通常因违法性而不被认定为善意取得,仍需退赔。
  • 收益已用于共同生活:若亲戚将收益用于家庭共同支出(如购房、医疗等),且能证明资金流向,可能在实际执行中与犯罪嫌疑人的其他财产一并处置,但退赔义务不因此免除。
  • 收益已转移或挥霍:若收益已被犯罪嫌疑人转移或挥霍,无法追回,亲戚仍需在收益范围内承担退赔责任,但执行中可能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止。
    案例参考: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收取了高额利息,法院最终判决亲属需在收益范围内退赔,即使部分利息已用于家庭开支。

3. 退赔程序与执行

  • 退赔程序: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会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犯罪嫌疑人的财产(包括亲戚需退赔的收益),并按照集资参与人的损失比例进行分配。
  • 执行难点:若亲戚拒不退赔,法院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冻结银行账户、查封房产等);若亲戚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可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财产后恢复执行。
    风险提示:亲戚若拒不退赔,可能面临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法律后果。

4. 建议与总结

  • 对犯罪嫌疑人亲属:若您或您的亲戚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建议主动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收益情况,并积极退赔以争取从宽处理(如减轻刑罚、缓刑等)。
  • 对集资参与人:若您是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亲戚收取收益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维护自身权益。

总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亲戚的收益原则上需全部退回,除非存在极特殊情形(如完全不知情且未参与犯罪)。退赔是法律义务,拒不退赔可能面临强制执行和法律责任。如有具体案件细节,可进一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案情为您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