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是行为罪还是结果罪-李亚辉律师|法行宝
2026-04-08 刑事辩护

虚假诉讼罪是行为犯,其成立仅要求行为人实施了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这一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而不要求必须造成实际的损害结果。以下是对这一结论的详细解释:

一、行为犯的概念

在刑法理论中,行为犯是指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某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类型。对于行为犯而言,犯罪的成立并不要求造成实际的损害结果,只要行为本身具有社会危害性并符合刑法的相关规定,即可构成犯罪。虚假诉讼罪正是符合这一特征的行为犯。

二、虚假诉讼罪的定义与特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规定,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该罪名具有以下特征:

  1. 行为要素: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这是虚假诉讼罪的核心要素,也是其行为犯的本质体现。例如,甲伪造借条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乙还钱,甲一旦向法院提交了虚假的证据并正式提起诉讼,其行为就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

  2. 结果非必需:虚假诉讼罪的成立并不要求必须造成实际的损害结果,如法院作出错误判决、裁定等。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上述行为,且该行为妨害了司法秩序或严重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就构成了虚假诉讼罪。这意味着,即使法院最终未作出错误判决,或者乙未因该诉讼遭受财产损失,也不影响甲构成虚假诉讼罪的认定。

  3. 社会危害性:虚假诉讼行为本身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它不仅浪费了司法资源,还可能对无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破坏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

  1.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2.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3.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且该行为妨害了司法秩序或严重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4.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的司法秩序,也包括他人的合法权益。

四、法律后果与建议

对于构成虚假诉讼罪的行为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规定,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我建议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要试图通过虚假诉讼等不正当手段来谋取私利。如果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或纠纷,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即我本人,李亚辉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领域),以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综上所述,虚假诉讼罪是行为犯,其成立不依赖于实际损害结果的发生。这一认定有助于及时打击虚假诉讼行为,维护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如果你有任何关于虚假诉讼罪或其他法律问题的疑问,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