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贿赂犯罪有多少个罪名-李亚辉律师|法行宝
2026-04-08 刑事辩护

贪污贿赂犯罪在我国刑法中涉及多个具体罪名,主要包括受贿类犯罪、行贿类犯罪以及其他相关罪名,共计14个。以下是对这些罪名的详细分类和解释:

一、受贿类犯罪

  1. 受贿罪

    • 定义: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 法律条款:《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2. 单位受贿罪

    • 定义: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 法律条款:《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3.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 定义: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其他关系密切的人,利用其职务上的行为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等同样适用。
    • 法律条款:《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
  4.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定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 法律条款:《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二、行贿类犯罪

  1. 行贿罪

    • 定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或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财物或回扣、手续费。因被勒索而给予财物但未获得不正当利益的除外。
    • 法律条款:《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2.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 定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其他关系密切的人,或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等行贿的行为。
    • 法律条款:《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之一。
  3. 对单位行贿罪

    • 定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等单位以财物,或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 法律条款:《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
  4. 单位行贿罪

    • 定义: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 法律条款:《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
  5.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 定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单位也可构成此罪。
    • 法律条款:《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三、其他相关罪名

  1. 介绍贿赂罪

    • 定义:在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沟通关系、撮合条件,使贿赂行为得以实现,情节严重的行为。
    • 重要性:此罪名强调了中间人在贿赂行为中的促成作用,也是打击贿赂犯罪的重要环节。
  2.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 定义: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的行为。
    • 意义:此罪名用于追究那些无法合理解释其巨额财产来源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3. 隐瞒境外存款罪

    • 定义: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申报而隐瞒不报,数额较大的行为。
    • 目的:防止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境外账户逃避监管和贪腐。
  4. 私分国有资产罪

    • 定义:国家机关、国有公司等单位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 影响:此罪名旨在保护国有资产不被非法侵占和私分。
  5. 私分罚没财物罪

    • 定义: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
    • 作用:维护罚没财物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防止被滥用或私分。

总结与建议:

贪污贿赂犯罪涉及多个具体罪名,每种罪名都有其特定的构成要件和法律责任。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准确判断并依法处理。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涉及贪污贿赂犯罪的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向我咨询,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