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方抢夺 藏匿孩子成功 另一方要写人身保护令 如何写-许乃义律师|法行宝
2026-04-08 婚姻家庭

人身保护令申请需基于存在家庭暴力或面临现实危险,若抢夺、藏匿孩子行为伴随暴力或威胁,可按以下要点撰写申请;若不伴随,则需先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存在潜在危险,再按要点申请:

一、若抢夺、藏匿孩子行为伴随暴力或威胁

  1. 标题:明确写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
  2. 申请人信息:详细填写另一方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3. 被申请人信息:同样详细填写抢夺、藏匿孩子一方的上述基本信息。
  4. 申请事项:
    • 明确请求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例如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殴打、威胁等行为。
    • 请求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确保申请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
    • 请求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若存在被申请人强行占据申请人住所影响申请人正常生活的情况。
    • 请求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如禁止被申请人抢夺、藏匿孩子等,可具体描述要求被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申请人与孩子见面、接触等。
  5. 事实与理由:
    • 详细阐述抢夺、藏匿孩子的具体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经过等。例如,“在[具体日期],被申请人在[具体地点],趁申请人不备,强行将孩子抱走并藏匿至[藏匿地点],至今未让申请人见到孩子”。
    • 说明抢夺、藏匿孩子行为对申请人造成的伤害或可能造成的伤害,包括身体上的伤害(如因争夺孩子过程中受到的推搡、拉扯等导致的受伤)和精神上的伤害(如因长期见不到孩子而产生的焦虑、抑郁等情绪)。
    • 强调被申请人存在继续实施家庭暴力或危害申请人人身安全的现实危险,例如被申请人曾多次威胁申请人,若申请人试图找回孩子将对其不利等。
  6.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列出能够证明上述事实的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监控录像等。
    • 注明每个证据的来源,例如报警记录可注明“[具体日期]向[派出所名称]报警,报警回执编号为[具体编号]”;证人证言需写明证人的姓名、住所和联系方式,以便法院核实。
  7. 结尾:
    • 写明此致“[具体名称]人民法院”。
    • 申请人签名并注明申请日期。

二、若抢夺、藏匿孩子行为不伴随暴力或威胁,但存在潜在危险

  1. 标题、申请人信息、被申请人信息、申请事项:同上述情况。
  2. 事实与理由:
    • 详细说明抢夺、藏匿孩子的过程和现状,突出这种行为对孩子的成长和申请人与孩子之间亲子关系的不利影响。例如,孩子长期与申请人共同生活,被申请人的抢夺、藏匿行为导致孩子生活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可能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和学业发展;同时,申请人因无法与孩子见面,承受着巨大的精神痛苦,亲子关系受到严重损害。
    • 分析被申请人抢夺、藏匿孩子的动机和可能采取的进一步行动,说明存在潜在危险。比如,被申请人可能出于争夺抚养权的目的,采取不正当手段阻止申请人与孩子接触,未来可能会继续实施类似行为,甚至对孩子进行不当教育或限制孩子与申请人的联系等。
  3.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收集能够证明申请人与孩子之间亲密关系、孩子的生活习惯和成长环境等方面的证据,如孩子的照片、视频、学校证明、医疗记录等。
    • 若有证人能够证明申请人与孩子的关系以及被申请人的不当行为,也应提供证人信息。
  4. 结尾:同上述情况。

在撰写人身保护令申请书时,要注意语言简洁明了、逻辑清晰,准确陈述事实和理由,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同时,要及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并按照法院的要求配合后续的审理程序。如果你在撰写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