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南方不回家不看孩子不给生活费犯法吗”这一问题,我们需要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付给抚养费的法定义务。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所规定的。这里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主要指的是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关于不回家不看孩子:
- 不回家不看孩子本身,并不直接构成违法行为。法律主要关注的是父母是否履行了抚养义务,而不是他们是否与孩子同住或经常看望孩子。当然,从道德和家庭责任的角度来看,父母应该尽可能地与孩子保持联系,关心孩子的成长。
关于不给生活费:
- 如果孩子是未成年子女,或者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那么父母不给生活费就可能构成违法行为。因为父母有法定义务为这些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
- 如果孩子已经成年,并且不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例如,他们正在接受大学及以上学历教育,或者能够独立工作维持生活),那么父母就没有法律义务继续支付生活费。在这种情况下,不给生活费就不构成违法行为。
针对您问题的具体情况:
- 您提到的“南方”可能指的是孩子的父亲或母亲。无论哪一方,如果他们不履行对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包括支付生活费),那么受害方(通常是另一方父母或孩子本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权益。
- 如果孩子已经成年且能够独立生活,那么父母不给生活费就不构成违法,但可能从道德或家庭关系的角度引发争议。
综上所述,是否犯法取决于孩子的年龄和是否能够独立生活。如果孩子是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且父母不给生活费,那么就可能构成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受害方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途径和维权方法。如果孩子已经成年且能够独立生活,那么父母不给生活费就不构成违法,但双方可以通过沟通协商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