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规划是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其中首要的就是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规划。这一规划旨在统一、有序地推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减少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确保预防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同时,政府还负责组织公安、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网信、卫生健康、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共同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形成多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预防体系。
此外,政府还需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对本法的实施情况和工作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教育等,以全面推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
因此,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是各级人民政府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重要职责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