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包括哪些罪名和立案标准-李远祥律师|法行宝
2026-04-07 刑事辩护

职务犯罪主要包括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罪以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中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罪名,具体罪名和立案标准如下:

一、贪污贿赂犯罪

  1. 贪污罪

    • 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及第三百八十三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立案标准通常为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2. 受贿罪

    • 立案标准: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立案标准与贪污罪类似,也根据受贿数额的大小来划分不同的量刑档次。
  3. 行贿罪

    • 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立案标准通常考虑行贿数额的大小以及行贿的情节严重程度。
  4. 其他贪污贿赂犯罪:还包括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和私分罚没财物罪等,各自有相应的立案标准和量刑规定。

二、渎职罪

  1. 滥用职权罪

    • 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通常考虑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大小、情节严重程度等因素。
  2. 玩忽职守罪

    • 立案标准:同样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与滥用职权罪类似,但更侧重于考察工作人员的过失行为及其造成的后果。
  3. 其他渎职罪:还包括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等,各自有相应的立案标准和量刑规定。

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中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罪名

这类犯罪主要包括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报复陷害罪等。当这些犯罪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时,也构成职务犯罪。立案标准通常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造成的后果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总结与建议:职务犯罪的种类繁多,每种罪名的立案标准也各不相同。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来综合判断。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职务犯罪相关问题,建议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分析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