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案件中,执行申请书的核心内容应围绕“明确执行请求”和“提供执行依据”展开,具体写法需包含以下要素:
1. 执行请求的明确性
执行申请书的核心是“要求法院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什么义务”,需具体、可量化、无歧义。例如:
示例条款:
“请求强制被执行人立即向申请执行人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0万元、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至实际清偿日)、律师费5000元、诉讼费2300元,并支付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迟延履行利息(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
2. 执行依据的完整性
执行申请需以生效法律文书为基础,需在申请书中写明:
示例条款:
“本案执行依据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20日作出的(2023)沪01民终5678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已于2023年12月1日生效。根据判决,被执行人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借款本息,但截至申请日,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任何还款义务。”
3. 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补充(非必须但建议)
虽执行申请书无需强制要求提供财产线索,但为提高执行效率,可附上已知财产信息,如:
示例条款:
“据申请执行人了解,被执行人名下有以下财产可供执行:1. 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账号:6222××××1234,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2. 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路××号的房产(产权证号:沪(2020)浦字不动产权第××××号)。”
4. 其他注意事项
总结:民间借贷执行申请书的核心是“明确请求+完整依据”,需具体到金额、计算方式、文书编号等细节,并建议补充财产线索以提高执行效率。若您需进一步优化申请书内容或了解执行程序细节,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