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撤回上诉的基本要求的法条-裴育律师|法行宝
2026-04-07 行政纠纷

关于行政诉讼撤回上诉的基本要求,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具体如下:

  1. 撤回上诉的主体与时间要求:

    • 主体:撤回上诉的申请必须由上诉人(即原审原告、被告或第三人中提起上诉的一方)提出。
    • 时间:上诉人可以在二审法院作出裁判前撤回上诉。这意味着,在二审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最终判决或裁定之前,上诉人都有权申请撤回上诉。
  2. 撤回上诉的自愿性要求:

    • 撤回上诉必须是上诉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得存在被胁迫、欺诈等非自愿情形。这是为了保障上诉人的诉讼权利,防止其因外部压力而放弃上诉权。
  3. 撤回上诉的合法性要求:

    • 撤回上诉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如果撤回上诉会导致这些不良后果,二审法院将不予准许。
  4. 撤回上诉的程序要求:

    • 上诉人需要向二审法院提交书面撤回上诉申请,明确表示撤回上诉的意愿。
    • 二审法院在收到撤回上诉申请后,会进行审查,确认撤回上诉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如果符合,二审法院将裁定准许撤回上诉,案件即告终结;如果不符合,二审法院将裁定不予准许,并继续审理案件。

举例说明: 假设某公民因不服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而提起行政诉讼,并在一审败诉后提起上诉。在二审过程中,该公民认为一审判决虽有不当,但考虑到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决定撤回上诉。此时,该公民需要向二审法院提交书面撤回上诉申请,并确保该申请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二审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裁定。

法律后果:

  • 如果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那么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上诉人需要履行一审判决确定的义务。
  • 如果二审法院裁定不予准许撤回上诉,那么案件将继续审理,并最终作出二审判决或裁定。

建议: 在决定撤回上诉前,上诉人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包括一审判决的合理性、诉讼成本、时间成本以及可能的法律后果等。如果对撤回上诉的后果存在疑虑或不确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全面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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