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判死刑第一人-梁俊景律师|法行宝
2025-05-18 刑事辩护

贪污受贿判死刑第一人是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张中生。

张中生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被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同时判决,对张中生受贿所得财物和来源不明财产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张中生利用担任山西省中阳县县长、中共中阳县委书记、山西省吕梁地区行署副专员、中共吕梁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煤炭资源整合、项目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4亿余元。其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在十八起受贿犯罪事实中,有两起受贿犯罪数额均在人民币2亿元以上,还主动向他人索取贿赂人民币8868万余元。张中生利用领导干部职权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严重影响了当地经济健康发展,且案发后尚有赃款人民币3亿余元未退缴,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因此,法庭依法对其作出了上述严厉判决。

此案例也警示着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守初心使命,廉洁奉公,切勿触碰法律红线。如有任何法律问题或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