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如何认定固废利用企业,特别是针对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的认定,我可以根据深圳市的相关政策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固废利用企业,在建筑废弃物领域,主要指的是那些能够将未经加工处理的建筑废弃物作为主要原材料,通过特定处置程序,制成成型产品或可直接再应用到新、改、扩建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不成型产品的企业。这类企业对于推动建筑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减少环境污染、节约土地资源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在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的认定主要依据《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办法》进行。该办法明确了认定的基本条件、认定流程以及相关费用承担等关键内容。
认定条件:
- 企业需取得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筑废弃物消纳备案文件,且处于正常消纳阶段。
- 企业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产品检测体系,确保所生产的综合利用产品质量可靠。
- 申请认定的综合利用产品必须以建筑废弃物为主要原材料,且产品质量需符合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的相关标准要求。
认定流程:
- 材料审查:企业需按照市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年度综合利用产品认定项目申请指南,自愿提交申请材料。第三方机构将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核查,明确综合利用产品的适用部位、适用标准及生产原料中的建筑废弃物含量。
- 现场核查:对通过材料核查的认定项目,第三方机构将组织开展现场核查,主要核查企业的生产物料配比、现场见证生产及见证送检等工作。
- 出具认定意见:第三方机构完成材料核查和现场核查后,将向市主管部门出具认定意见,并同时发送给企业。
- 出具认定证书:市主管部门对公示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综合利用产品,将出具“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认定证书”。
费用承担:
- 综合利用产品认定的材料核查、现场核查工作费用由市建设主管部门承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符合要求的第三方机构进行。
- 申请认定综合利用产品的质量检测费用则由企业自行承担。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企业在综合利用产品认定申请截止日前两年内,两次申请同类综合利用产品认定未通过,那么该认定申请将不予受理。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了解,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