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与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区别-王仝菲律师|法行宝
2026-04-04 经济纠纷
  1. 结论前置: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与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犯罪行为,它们在定义、行为方式、犯罪目的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

  2. 定义及行为方式: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此罪行指的是违反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其核心在于“虚开”,即发票的开具与实际交易情况不符,或者没有实际交易而开具发票。
    •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此罪行则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这里的“非法出售”包括无权出售的人出售、有权出售的人不按规定的价格或方式出售等情形。其核心在于“非法出售”,即未经许可或违反规定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
  3. 犯罪目的: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通常具有牟利目的,但并非必要条件。犯罪分子可能通过虚开发票来骗取国家税款,或者为其他非法目的提供便利。
    •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主要目的是获取非法利益,即通过非法出售发票来赚取差价或其他形式的收益。
  4. 法律后果: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根据虚开的税款数额和情节严重程度,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税款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税款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单位犯罪同样需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相关人员依法处罚。
    •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5. 司法实践中的区分:

    • 在司法实践中,这两种罪行有时可能因行为人的复合行为而存在交叉或关联。例如,某人可能既非法购买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又将其用于虚开行为。然而,这并不影响对两种罪行的独立认定和处罚。法院会根据行为人的具体行为和情节,分别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6. 法律建议:

    • 对于企业和个人而言,应严格遵守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虚开或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
    • 如发现身边有此类违法行为,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或公安机关举报,以维护国家税收征管秩序和发票管理制度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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