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犯人出狱回家时能否带回从家中寄给他的合格衣物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监狱的相关规定以及衣物的具体性质。以下是根据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关于服刑人员接受家属顾送物品的规定,给出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监狱对于服刑人员接受家属顾送的物品有严格的规定,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狱内的安全和管理秩序。根据相关规定,服刑人员家属可以顾送的物品主要包括御寒保暖衣物、眼镜和书籍等,但这些物品必须符合特定的要求。
对于御寒保暖衣物,规定中明确指出,限于保暖内衣、卫衣,且衣物必须无领或低领、无扣、无帽、无链、无带、无口袋、无图案、无字,颜色为浅色,且不能与军警服装颜色相似。这意味着,如果家属寄送的衣物符合这些要求,那么服刑人员在出狱时是可以带回家的。
然而,如果衣物不符合这些规定,比如有领、有扣、有帽、有链、有带、有口袋、有图案或有字,或者颜色不符合要求,或者与军警服装颜色相似,那么这些衣物将不会被允许顾送给服刑人员,自然也就无法在出狱时带回家。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服刑人员家属在顾送物品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这包括服刑人员本人填写顾送物品清单审批表,经过分监区、监区和业务科室的审核,以及监狱分管狱政领导的审批同意后,才能将顾送物品清单审批表寄送给家属。家属在收到审批表后,才能顾送物品,并在办理会见时将物品交给现场工作人员检查。符合规定的物品,工作人员会进行登记、包装,并转交给服刑人员本人;不符合规定的物品,则会被退回家属。
综上所述,如果家属寄送的衣物符合监狱的相关规定,那么服刑人员在出狱时是可以带回家的。但为了确保衣物的合规性,建议家属在寄送前仔细阅读并遵守监狱的相关规定,或者咨询监狱工作人员以获取更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