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小三发生过关系给的钱还能要回吗-林晏生律师|法行宝
2026-04-04 婚姻家庭

出轨给小三花的钱,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要回去的。这主要取决于这些钱的性质以及是否满足法律上关于赠与合同撤销或不当得利返还的规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基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

  1.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这种行为通常被视为对夫妻共同财产权的侵犯。

  2. 赠与行为的无效性:由于这种赠与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尽管直接引用婚姻法已失效,但相关精神在民法典中得以延续),因此可能被视为无效民事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原配有权要求第三者返还所赠财物。

二、基于赠与合同的法律规定

  1.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然而,对于已经交付给第三者的财物,这一权利通常无法行使,因为财产权利已经转移。

  2. 法定撤销权的适用:如果赠与行为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或者严重侵害了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赠与人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此外,如果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也可以撤销赠与。在这些情况下,原配作为赠与人的配偶,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第三者返还财物。但需注意,这通常需要证明赠与行为存在上述法定情形。

三、基于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

  1. 不当得利的构成:如果第三者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了原配的财产,且造成了原配的损失,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了不当得利。例如,如果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而第三者明知或应知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却仍然接受,那么就可能构成不当得利。

  2. 返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当得利人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因此,原配有权要求第三者返还因不当得利而获得的财物。

四、实际操作的考虑因素

  1. 证据收集:在实际操作中,原配需要收集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赠与行为的存在以及财物的价值。这可能包括银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购物凭证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证明赠与行为的存在以及财物的具体数额。

  2. 法律程序:如果协商无果,原配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来作出判决。因此,建议原配在提起诉讼前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准备证据和制定诉讼策略。

总结与建议:

  • 如果您发现配偶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且该赠与行为未经您同意,那么您有权要求第三者返还所赠财物。
  •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您收集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赠与行为的存在以及财物的价值。
  • 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此过程中,如有需要,您可以随时向我咨询相关法律问题。

希望以上分析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