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精神二级残疾办了十几年一次都不去评估是否涉及到骗补贴”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需要严肃对待的情况。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残疾补贴的发放是基于对残疾人实际残疾状况的评估和认定。如果一个人被评定为精神二级残疾,并因此获得了残疾补贴,那么按照规定,他/她应该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的评估,以确认其残疾状况是否持续存在以及是否仍然符合领取补贴的条件。
现在,如果这个人十几年都没有去接受评估,而仍然在领取残疾补贴,这确实可能引发一些疑问和担忧。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来看,这种行为有可能构成骗取补贴,尤其是如果其实际残疾状况已经改善或者不再符合领取补贴的标准时。
然而,要确定这是否确实构成骗取补贴,还需要考虑一些其他因素。例如,这个人可能由于精神状况的原因无法自行前往评估,或者可能存在其他合理的解释为什么没有去评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其家属或监护人没有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并说明情况,也可能导致误解和不必要的麻烦。
但无论如何,长期不接受评估而继续领取残疾补贴是不符合规定的。这不仅可能损害国家利益,也可能影响其他真正需要补贴的残疾人的权益。
因此,我建议您或相关人士尽快与当地负责残疾补贴发放的部门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并咨询如何进行后续的评估和处理。如果确实存在无法自行前往评估的情况,可以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和支持,如安排上门评估等。
同时,我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监管和核查工作,确保残疾补贴的发放更加公正、透明和有效。对于长期不接受评估而继续领取补贴的情况,应该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以维护国家利益和残疾人权益的双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