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后可以补写吗-宋媛媛律师|法行宝
2026-04-04 经济纠纷

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可以通过补报财产并履行相关义务来申请移出失信名单,但需满足法定条件并履行完整程序。以下是具体分析:

  1. 补报财产的可行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被执行人若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或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可申请删除失信信息。若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原因是未按时申报,但后续补报并配合法院执行,法院可依职权或依申请撤销失信信息。
    例如:被执行人因疏忽未申报财产,但在被列入失信名单后主动补报,并全额履行债务,法院通常会撤销失信信息。

  2. 补报后的程序要求

    • 主动申请:被执行人需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补报财产的情况及履行义务的证明(如还款凭证、和解协议等)。
    • 法院审查:法院会核实补报财产的真实性及义务履行情况。若符合条件,法院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 特殊情形:若被执行人存在恶意隐瞒财产、抗拒执行等行为,即使补报,法院也可能不予删除失信信息。
  3. 未补报的后果
    若被执行人未补报财产且未履行义务,失信信息将持续公开,并可能面临以下限制:

    • 限制高消费(如乘坐飞机、高铁,入住星级酒店等);
    • 限制贷款、投标、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
    • 子女可能无法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 情节严重的,可能被司法拘留或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建议行动:
若您已被列入失信名单,应尽快:

  1. 补报财产并提交相关证明;
  2. 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履行义务或达成和解;
  3. 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移出失信名单。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