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权的规定有-张卫平律师|法行宝
2026-04-04 行政纠纷

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权的规定主要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裁定管辖以及管辖权异议四个方面。以下是对这些规定的详细解释:

一、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

  1.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 一般规定: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外,其他第一审民事案件均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 具体范围:包括普通公民之间的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常见民事案件。例如,甲起诉乙要求返还借款,若乙的住所地在某市某区,则该区基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2.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 重大涉外案件:涉及外国当事人或需要在国外进行财产保全、证据调查的案件。
    • 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如标的额巨大、案情复杂或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
    • 专利纠纷案件: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属争议及侵权纠纷。
    • 海事海商案件:船舶碰撞、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等。
    • 其他特定类型案件:如著作权(计算机软件除外)纠纷、商标权纠纷等。
  3.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 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由高级人民法院直接审理或指定下级法院审理。
  4.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 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或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二、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通常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1. 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原告就被告

    •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示例:甲起诉乙要求返还借款,若乙的住所地在A市B区,则应由A市B区人民法院管辖。
  2. 特殊地域管辖

    • 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买卖合同中未约定履行地点,若货物交付地为C市D区,则C市D区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
    • 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因网络侵权引发的名誉权纠纷,原告可选择向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如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 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 专属管辖

    • 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由房屋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 港口作业纠纷: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继承遗产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 协议管辖

    • 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三、裁定管辖

裁定管辖是指人民法院通过裁定方式确定管辖法院的制度。

  1. 移送管辖

    •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院无管辖权,应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移送法院不得再自行移送。
  2. 指定管辖

    •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或管辖权发生争议且协商不成时,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3. 管辖权转移

    •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四、管辖权异议

  • 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总结与建议:

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权的规定旨在确保案件能够由适当的法院进行审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上述规定,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如果对管辖权有异议,应及时提出,以免影响诉讼进程。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