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家里丢现金达到多少可以立案”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我国刑法中关于盗窃罪的立案标准。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这是盗窃罪的起刑线幅度标准。但需要注意的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这个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其次,除了单纯的数额标准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形下的立案标准。比如,如果您家中丢失的现金虽然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盗窃行为具有“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等八种情形之一的,那么“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上述标准的百分之五十来确定。
最后,我还想提醒您的是,立案并不仅仅取决于丢失现金的数额,还与盗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等因素有关。如果盗窃行为情节严重、后果恶劣,即使丢失的现金数额不大,也有可能构成犯罪并立案侦查。
因此,如果您家中丢失了现金,建议您及时报警并配合警方调查。警方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并决定是否立案侦查。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