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丁艾东律师|法行宝
2026-04-03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

  1. 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如果经过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取保候审。例如,某人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推搡中致对方轻微伤,但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此时可解除取保候审。
    •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犯罪经过一定期限不再追诉。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也应当解除取保候审。比如,某人多年前犯有盗窃罪,但现已超过追诉时效,可解除取保候审。
    •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特赦是国家对某些犯罪或者特定的犯罪人免除刑罚的措施。如果犯罪嫌疑人被特赦令免除刑罚,同样应当解除取保候审。
    •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有些犯罪需要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才能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如果没有提起诉讼或者撤回了诉讼,也应当解除取保候审。例如,侮辱罪、诽谤罪等,若被害人未告诉或撤回告诉,可解除取保候审。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死亡,自然无法再对其进行刑事追诉,因此应当解除取保候审。
    •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除了上述情形外,还有其他一些法律规定可以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如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且情节较轻,依法可以免除刑事处罚的,也应当解除取保候审。
  2.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情形:

    • 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延长至二十四个月)。如果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或者办案机关认为不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和有关单位。例如,某人因涉嫌诈骗被取保候审,期限为一年,一年后若未获延长,则应解除取保候审。
  3. 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或已结案的情形:

    • 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的: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司法机关认为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如监视居住、拘留或逮捕等,可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并同时解除原取保候审决定。例如,某人取保候审期间再次涉嫌犯罪,司法机关可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为逮捕,并解除原取保候审。
    • 案件已移送审查起诉或审理终结的:当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或审理终结后,如果司法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需继续被取保候审,会及时解除取保候审措施。比如,某人涉嫌盗窃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无罪,此时应解除取保候审。

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

  • 解除取保候审需由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法定情形作出解除决定,并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通常为公安机关)。
  • 执行机关收到解除决定后,应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及保证人,确保被取保候审人了解解除情况,并告知其相关权利和义务。
  • 若取保候审时采取了保证金保证方式,解除同时应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给被取保候审人。

注意事项:

  • “自动解除”并非无需任何手续或通知。实践中,相关机关通常会提前通知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 建议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在取保候审期间保持与办案机关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和取保候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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