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后夫妻债务能否被定为个人债务,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通常有以下两种情形:
调解协议明确约定债务性质为个人债务
若夫妻双方在调解过程中,通过协商一致并经法院确认,在调解协议中明确约定某笔债务为个人债务(例如:约定债务由一方单独承担,且债权人同意该约定),则该债务可被认定为个人债务。此时,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非债务方配偶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若调解协议中明确约定债务归属,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法院会认可其效力。
调解未明确约定债务性质,需按法定规则认定
若调解协议未对债务性质作出明确约定,则需根据债务形成时间、用途等法定规则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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