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成年哥哥姐姐是否算监护人”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情境和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在正常情况下,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他们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这种监护职责一直延续到子女成年后终止。
然而,当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时,就需要由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来担任监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其中第二顺序就是兄、姐。这意味着,在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下,如果兄、姐具备监护能力,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那么他们就可以成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但需要注意的是,兄、姐成为监护人并不是无条件的。他们必须具备监护能力,这包括经济能力、生活照顾能力以及教育能力等。同时,如果存在多个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并且他们之间就监护人的确定产生争议,那么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协商或者由法院指定监护人。
此外,如果兄、姐之外的其他个人或者组织也愿意担任监护人,并且得到了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的同意,那么他们也可以成为监护人。
综上所述,成年哥哥姐姐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成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但这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和程序。如果您或者您身边的人遇到了相关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者相关机构以获取更具体的帮助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