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有法律的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有哪些-莫路添律师|法行宝
2026-04-02 刑事辩护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主要包括以下七类:

  1. 毒品犯罪
    根据《刑法》第191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犯罪行为产生的收益,若通过掩饰、隐瞒等方式使其合法化,即构成洗钱罪。例如,毒贩通过地下钱庄将贩毒所得转入合法账户,属于典型的洗钱行为。

  2.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等犯罪。黑社会通过开设赌场、放高利贷等非法手段获取收益后,通过购买房产、投资企业等方式“洗白”资金,均可能触犯洗钱罪。

  3. 恐怖活动犯罪
    涉及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恐怖组织培训等犯罪。例如,恐怖组织通过虚假贸易、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转移资金,以逃避监管和打击,此类行为属于洗钱罪的规制范围。

  4. 走私犯罪
    包括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文物、贵重金属等犯罪。走私者常通过虚构进出口合同、利用离岸公司等方式将非法所得合法化,构成洗钱罪。

  5. 贪污贿赂犯罪
    涵盖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例如,官员将受贿所得存入他人账户,或通过亲属开设公司转移资产,均属于洗钱行为。

  6.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包括伪造货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操纵证券市场等犯罪。例如,通过虚假交易操纵股价获利后,将资金分散至多个账户以掩盖来源,可能构成洗钱罪。

  7. 金融诈骗犯罪
    涉及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犯罪。例如,诈骗分子通过虚构项目骗取资金后,通过购买奢侈品、赌博等方式将资金“洗白”,属于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法律背景与建议:
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范围体现了我国对严重经济犯罪和金融安全的重视。若您或他人涉及相关资金转移行为,需特别注意:

  • 主观明知要求:构成洗钱罪需明知资金来源于上述七类犯罪,若仅因疏忽未识别资金来源,可能不构成犯罪,但需承担举证责任。
  • 行为方式:包括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换财产形式、通过转账或其他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等,均可能被认定为洗钱行为。
  • 刑事风险:洗钱罪最高可处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处罚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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