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出来了多少日之内交保证金呢-姜超律师|法行宝
2026-04-02 刑事辩护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在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之日起五日以内交纳保证金。具体分析如下:

  1.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七条,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由决定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并责令其出具保证书。交纳保证金的期限为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之日起五日以内。

  2. 操作流程

    • 决定机关在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后,会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家属出具《取保候审决定书》及《收取保证金通知书》。
    • 被取保人需在五日内持通知书到指定银行缴纳保证金,并取得银行回执。
    • 缴纳后,需将回执提交给决定机关,由其出具《收取保证金通知书回执》并返还被取保人。
  3. 特殊情形

    • 若被取保人经济困难,可向决定机关申请以提供保证人方式替代保证金,但需经决定机关审查同意。
    • 若逾期未交纳保证金且未提供保证人,决定机关有权撤销取保候审决定,并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如监视居住或逮捕)。
  4. 保证金退还
    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规定,案件终结后(如判决生效、撤销案件等),决定机关应退还保证金。若违反规定(如逃匿、干扰证人等),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重新采取强制措施。

建议:若对保证金数额或交纳程序有疑问,可直接向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咨询,或提供具体案情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