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可以收取培训费吗-黄进国律师|法行宝
2026-04-02 行政纠纷

关于公职人员是否可以收取培训费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规定来综合判断。

首先,如果公职人员是受邀去企业或其他机构进行授课,并且这种授课活动与其本职工作不冲突,同时真实提供了劳务服务,且报酬合理、不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公职人员是可以收取一定的讲课费的。但这里有几个关键点需要注意:一是必须确保授课活动与本职工作不冲突,不能因为授课而影响了正常的工作;二是报酬必须合理,不能过高或过低,要符合市场行情和公职人员的身份;三是不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不能因为收取讲课费而偏袒或损害相关方的利益。

然而,现实中确实存在一些公职人员或党员干部打着“授课”的幌子,行违规违纪之事。比如,有的未经允许上班时间借机脱岗去授课,有的“全身心”投入授课当中,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还有的是单位在“讲课费”上做文章,如讲课费标准大大超出了限定金额,或者未实际进行授课却假借“讲课费”等名义虚列开支,用于赠送礼品礼金、搞利益输送等。这些行为都是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的,一旦发现将会受到严肃处理。

另外,根据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发布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职人员参加培训或授课时,讲课费是有明确标准的。比如,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同时,这些费用是由举办培训的单位承担的,不得向参训人员收费,严禁转嫁、摊派培训费用。

因此,公职人员在收取培训费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制度,确保讲课活动与本职工作不冲突,报酬合理且不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同时,也要警惕和避免那些打着“授课”幌子进行的违规违纪行为。如果公职人员有任何疑问或不确定的情况,建议及时咨询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的意见,以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