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外县农民在农村设立的企业是否是乡镇企业”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相关法律法规和定义出发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乡镇企业的定义。根据《乡镇企业法》的规定,乡镇企业是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兴办的企业,这些企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形式设立和经营管理,其财产权属于出资设立该企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农民共同所有。这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指乡(镇)和村(包括村内)两级农民集体所组成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接下来,我们分析外县农民在农村设立的企业是否符合乡镇企业的定义。从定义中可以看出,乡镇企业的关键特征在于其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投资为主兴办的,并且财产权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农民。如果外县农民在农村设立的企业并非由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投资为主,或者其财产权并不归属于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农民,那么这样的企业就不符合乡镇企业的定义。
此外,我们还需要注意到,即使外县农民在农村设立的企业在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等方面与乡镇企业相似,但如果其投资主体或财产权归属不符合乡镇企业的定义,那么它也不能被认定为乡镇企业。
综上所述,外县农民在农村设立的企业并不一定是乡镇企业,这取决于其投资主体和财产权归属是否符合乡镇企业的定义。如果您有更具体的关于该企业的情况或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我将尽力为您提供更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