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判决会综合考量男方长期未挣钱且存在贷款行为、女方出轨等多方面因素,判决结果主要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是否给予过错方损害赔偿等,具体如下:
一、财产分割
- 一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结合本案情况:
- 男方长期未挣钱且有贷款:如果男方的贷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么这部分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财产分割时,需要先从共同财产中扣除共同债务后,再进行分割。若男方贷款并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是个人挥霍等,女方可能无需承担该部分债务,且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会适当向女方倾斜。
- 女方出轨:女方出轨属于过错行为,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照顾无过错的男方,即男方可能会多分得一些共同财产。但多分的比例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需要法官根据具体案情,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进行自由裁量。
二、子女抚养权归属
- 一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结合本案情况: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时,主要考虑的是子女的权益和成长环境。虽然女方存在出轨行为,但这并不是决定抚养权归属的唯一因素。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条件、教育背景、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如果男方虽然长期未挣钱,但有稳定的居住环境和良好的教育意愿,且子女长期随男方生活,那么男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也较大;反之,如果女方在经济、居住等方面更有优势,且子女年龄较小,法院也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三、损害赔偿
- 一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结合本案情况:女方出轨行为如果达到与他人同居或者有其他重大过错的程度,男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时向女方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女方的过错程度、男方的受损情况等因素由法院进行判决。如果女方只是一般的出轨行为,没有达到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度,男方可能无法获得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