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同一个户口本但已脱离家庭十几年异地生活,法律上如何认定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法律定义。一般来说,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指的是那些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且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这通常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如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或18周岁以上的重病、重残及其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子女等),以及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且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接下来,我们针对您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户口本与共同生活的关系:
脱离家庭十几年异地生活的影响:
法律认定的标准:
特殊情况的处理:
综上所述,如果您已经脱离家庭十几年并异地生活,且没有与家庭成员保持长期共同居住的关系,那么在法律上,您通常不会被认定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当然,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如果您有进一步的疑问或需要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