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闯杆能否定诈骗罪和抢夺罪并罚-周庆律师|法行宝
2026-03-31 刑事辩护

关于高速公路闯杆能否定诈骗罪和抢夺罪并罚的问题,需分情况讨论:

  1. 若闯杆行为同时符合诈骗罪与抢夺罪的构成要件,且两罪独立成罪,理论上存在数罪并罚的可能性
    诈骗罪要求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自愿交付财物;抢夺罪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他人财物。若闯杆时,行为人通过伪造证件、冒用他人身份等手段欺骗收费员,使其误以为有权通行而放行(符合诈骗罪),同时又在闯杆过程中以暴力或威胁手段强行冲卡(符合抢夺罪的“公然夺取”特征),且两行为相互独立、无牵连关系,则可能构成诈骗罪与抢夺罪的数罪并罚。

  2. 若闯杆行为仅符合单一罪名构成要件,或两罪存在牵连关系,则通常按一罪处罚

    • 单一罪名情形:若闯杆行为仅通过欺骗手段(如伪造通行证)使收费员放行,未使用暴力或威胁手段,则仅构成诈骗罪;若仅以强行冲卡方式闯杆,未实施欺骗行为,则可能构成抢夺罪或寻衅滋事罪(视具体情节而定)。
    • 牵连犯情形:若行为人实施闯杆行为时,欺骗手段与强行冲卡手段存在目的与手段的牵连关系(如为闯杆而伪造证件,伪造证件是手段,闯杆是目的),则通常按重罪处罚,不数罪并罚。
  3. 司法实践中,需结合具体情节判断是否构成数罪并罚
    法院在认定时,会重点审查以下情节:

    • 行为人是否实施了两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如既欺骗又暴力冲卡);
    • 两行为是否分别符合诈骗罪与抢夺罪的构成要件;
    • 两行为之间是否存在牵连或吸收关系。
      若符合数罪并罚条件,法院将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律师建议:
若您或他人涉及此类案件,建议立即收集相关证据(如监控录像、证人证言、通行记录等),并详细记录闯杆的具体方式(是否使用欺骗手段、是否暴力冲卡等)。此类案件定性复杂,需结合具体证据和司法实践判断。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结合案件细节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