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金额算之前的利息吗-王玖玖律师|法行宝
2026-03-30 经济纠纷

信用卡诈骗金额的认定仅指透支的本金,一般不包含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8年)》第九条的规定,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的本金数额,不包括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这一规定明确了信用卡诈骗金额的认定范围,即仅指本金部分。

实际案例说明

以持卡人张某为例,若其透支信用卡本金5万元,即便后续因利息、滞纳金等费用累计导致欠款总额达到6万元,在认定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以及确定犯罪金额时,仍以5万元本金为准。利息等额外费用虽然增加了持卡人的债务负担,但并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金额。

司法实践中的考量

尽管利息等费用不计入犯罪金额,但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例如,利息的高额累积可能反映出持卡人透支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对银行造成的实际损失,从而成为量刑时的一个参考情节。此外,在最终执行退赔等环节,这些款项仍然可能作为民事债务要求持卡人承担偿还责任。

数额认定标准

在信用卡诈骗案件中,数额的认定是定罪量刑的关键。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恶意透支信用卡的数额认定标准如下:

  • 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 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 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这里的“数额”均指的是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本金数额。

特殊情况说明

如果持卡人在银行提起公诉前已经偿还了全部透支款息,且情节显著轻微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行为人主动改正错误、弥补损失的鼓励态度。

总结与建议:

信用卡诈骗金额的认定是一个严谨而细致的法律过程,需要严格遵循相关司法解释和规定。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应确保准确无误地反映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程度。同时,也应充分考虑行为人的还款情况及其主观恶性,以实现法律的公正与合理。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信用卡诈骗相关的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