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什么-舒进律师|法行宝
2026-03-28 劳动纠纷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没有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形式。这种合同并不意味着不能解除或终止,而是指合同的期限长短不确定,只要未出现法定解除或终止的情形,双方就必须继续履行合同。以下是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详细解读: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 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有权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例如,张三自2013年1月1日起在A公司工作,至2023年1月1日已满十年,若张三提出,A公司应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特定改制或初次实行合同制度情况下的满十年且近退休:当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若劳动者在该单位已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如,某国有企业2020年改制,员工李四已连续工作12年,且距退休不足十年,李四提出则企业必须签订。

  3. 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后的续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不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特定情形),在续签时,若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 默认订立: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例如,王五2022年3月1日到B公司工作,若B公司一直未与王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到2023年3月1日后,就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与补偿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法定解除条件上是相同的。当出现以下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能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
  • 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意义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稳定劳动关系、增强劳动者的职业安全感以及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有助于构建更加和谐的劳资关系,提高员工的忠诚度与工作积极性,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稳定的人力资源支持。对于劳动者而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提供了更为稳定的职业保障,减少了因合同到期而可能面临的失业风险。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这类合同有助于培养员工的忠诚度,稳定员工队伍,从而促进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条款,确保合同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如果您在签订或履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遇到任何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