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中在追诉期内又接受小额财物如何处理-李辉律师|法行宝
2026-03-28 刑事辩护

在受贿罪的追诉期内又接受小额财物,这种情况的处理需要分情况讨论,以下是具体分析:

  1. 若该小额财物接受行为构成受贿罪的连续犯或继续犯的一部分:

    • 核心结论:在这种情况下,追诉期限会从最后一次受贿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即使之前受贿行为已经过了追诉期,但由于后续又接受了小额财物,整个受贿行为被视为一个连续或继续的过程,因此会从最后一次接受财物时开始重新计算追诉期。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实务处理: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所有受贿行为,包括之前和后续接受的小额财物,作为整体来认定受贿罪的犯罪事实和情节,进而确定相应的刑事责任。
  2. 若该小额财物接受行为不构成受贿罪的连续犯或继续犯,而是独立的受贿行为:

    • 核心结论:如果该小额财物接受行为本身达到了受贿罪的立案标准,那么它将作为一个独立的受贿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其追诉期限从该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同时,如果之前的受贿行为未过追诉期,那么两者将分别被追究刑事责任。
    • 法律依据: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以及受贿罪的立案标准,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对于数额较小但情节严重的,也可能构成受贿罪。
    • 实务处理:司法机关会分别审查两次受贿行为,根据各自的事实和情节来确定是否构成受贿罪以及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两次行为都构成犯罪,那么将实行数罪并罚。
  3. 若该小额财物接受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受贿罪:

    • 核心结论: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该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但仍然可能受到党纪、政纪的处分。同时,如果之前的受贿行为未过追诉期,那么仍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以及根据相关党纪、政纪规定,对于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等行为,即使不构成犯罪,也可能受到相应的处分。
    • 实务处理: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行为人进行相应的处理。如果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犯罪,但违反党纪、政纪,将给予相应的处分。

综合建议:对于在受贿罪追诉期内又接受小额财物的情况,建议行为人立即停止此类行为,并主动向相关部门说明情况,争取从宽处理。同时,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即我本人),了解具体的法律后果和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