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法律条文-胡少飞律师|法行宝
2026-03-26 刑事辩护

受贿罪的法律条文及相关规定如下:

  1. 受贿罪的定义与构成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受贿罪。这意味着,只要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之便,主动索取或被动接受他人财物,并承诺或实际为他人谋取利益,就构成了受贿罪。
    • 同时,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也以受贿论处。这进一步扩大了受贿罪的适用范围,防止国家工作人员利用经济往来中的漏洞进行受贿。
  2. 受贿罪的处罚规定

    • 受贿罪的处罚依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轻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关于贪污罪的处罚规定执行。具体来说:
      • 数额较大(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数额巨大(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数额特别巨大(三百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索贿的从重处罚。
  3. 数额与情节认定

    •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为“数额较大”,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为“数额巨大”,三百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这些数额标准是判断受贿罪严重程度的重要依据。
    • 同时,即使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若具备特定情节(如曾因贪污、受贿受过处分,多次索贿,赃款用于非法活动等),也应认定为“其他较重情节”并依法惩处。这体现了法律对受贿罪情节的全面考量。
  4. “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

    • 实际或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事后基于履职事由收受财物等情况,均视为“为他人谋取利益”。这是判断受贿罪是否成立的关键要素之一。
    • 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收受下属或被管理人员财物价值三万元以上,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也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这进一步明确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标准。
  5. 贿赂犯罪对象

    • 贿赂犯罪中的“财物”不仅限于货币,还包括物品和其他形式的财产性利益。这意味着,国家工作人员接受任何形式的财产性利益,只要与其职务行为有关,都可能构成受贿罪。
  6.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 除了受贿罪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还规定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该罪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关系密切人也可能因利用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此类行为而构成本罪。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处罚根据受贿数额和情节轻重而定,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总结与建议:

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都是严重的职务犯罪,不仅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对于这类犯罪,我国法律有明确的定义、构成要件和处罚规定。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同时,对于发现的受贿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社会的廉洁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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