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追责收到条怎么写-林长青律师|法行宝
2026-03-25 刑事辩护

关于“不再追责收到条”的写法,这通常是在刑事案件或民事纠纷中,一方表示不再追究另一方责任时,由接收方出具的书面凭证。以下是从不同角度给出的建议和模板:

一、核心要点

  1. 明确双方信息:在收到条中,应明确写出出具方(即不再追责的一方)和接收方(即被不再追责的一方)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基本信息。
  2. 明确不再追责的事项:详细描述不再追责的具体事项,包括案件名称、案由、涉及的具体行为或事实等。
  3. 表达不再追责的意愿:明确表述出具方不再追究接收方相关责任的意愿。
  4. 签字盖章:出具方应在收到条上签字或盖章,以确认其真实性。

二、模板示例

不再追责收到条

兹收到[接收方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体号码])关于[案件名称/事由]的不再追责声明。

经双方协商,我方([出具方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体号码])确认不再追究[接收方姓名/名称]在[具体行为或事实描述]中的相关责任。

本收到条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具方(签字/盖章):[出具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具体日期]

三、注意事项

  1. 真实性:确保收到条中的内容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陈述或误导性信息。
  2. 自愿性:出具方应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出具不再追责收到条,不得受到胁迫或欺诈。
  3. 法律效力:虽然不再追责收到条本身不具有直接的强制执行力,但它可以作为双方协商结果的书面凭证,在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中作为证据使用。
  4. 建议咨询:在出具或接收不再追责收到条前,建议双方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各自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四、特殊情况处理

  1. 如果涉及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中,不再追责通常意味着出具方放弃了向接收方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但需要注意的是,刑事责任的追究不仅取决于受害方的意愿,还受到国家公权力的干预。因此,即使出具了不再追责收到条,也不能完全排除刑事追究的可能性。
  2. 如果涉及民事赔偿:在民事赔偿中,不再追责可能意味着出具方放弃了向接收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但同样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接收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且该行为导致了出具方的损失,那么出具方仍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接收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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