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公司暴雷且案件审理完毕后,是否还会追究责任,需分情况讨论:
刑事责任层面:
- 若审理中已全面追究:若案件审理过程中,司法机关已对理财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如实际控制人、高管、直接责任人员等)的犯罪行为(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进行了全面调查,并依法作出了刑事判决,包括定罪和量刑,那么在判决生效后,通常情况下,刑事责任部分已尘埃落定,不会再次追究同一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这是基于“一事不再理”的刑事诉讼原则,即同一犯罪行为,一旦经过司法机关依法审判并作出生效判决,不得再次进行审判。
- 若存在漏罪或新罪:然而,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存在漏罪(即未被审判的犯罪行为),或者在判决生效后,又发现理财公司或相关责任人有新的犯罪行为,那么司法机关将依法对漏罪或新罪进行追究,此时可能会再次启动刑事诉讼程序。
民事责任层面:
- 民事赔偿的持续追责:即使刑事案件已经审理完毕,理财公司的投资者或债权人仍可能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追究理财公司的民事责任,要求赔偿损失。这是因为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的追究不影响民事责任的承担。投资者或债权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民法典》中关于合同、侵权责任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理财公司或其相关责任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执行阶段的持续努力:在民事诉讼中,如果投资者或债权人获得了胜诉判决,但理财公司或其相关责任人无财产可供执行,那么执行程序可能会暂时中止或终结。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民事责任的彻底免除。一旦发现理财公司或其相关责任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投资者或债权人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继续追究其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层面:
- 行政处罚的独立性:如果理财公司在暴雷前存在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如未取得相关金融牌照而擅自开展金融业务),那么相关行政机关(如银保监会、地方金融监管局等)仍可能对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这种行政处罚与刑事责任的追究是独立的,不受刑事案件审理结果的影响。
建议与行动:
- 对于投资者或债权人而言,如果理财公司暴雷且案件已经审理完毕,但自己的损失尚未得到完全赔偿,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民事权利和救济途径。
- 同时,应密切关注理财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的财产状况,一旦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立即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 如果发现理财公司或其相关责任人在审理过程中存在漏罪或新罪,或者存在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也可以向司法机关或相关行政机关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