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期间有被选举权吗-章芊昊律师|法行宝
2026-03-25 刑事辩护

结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是否有被选举权,主要取决于其是否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若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则仍享有被选举权;若被剥夺政治权利,则在剥夺期限内不享有被选举权。

详细分析:

  1. 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除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意味着,如果罪犯在被判处有期徒刑时,没有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且其所犯之罪并非危害国家安全等严重罪行,那么他在服刑期间仍然享有被选举权。
    • 然而,实际行使被选举权可能会受到服刑期间人身自由受限的影响。例如,可能无法亲自参与竞选活动或履行被选举后的职务。但这并不影响其法律上享有的被选举权资格。
  2.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

    • 如果罪犯在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同时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他在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内将失去被选举权。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可能与主刑(如有期徒刑)同时执行,也可能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继续执行。
    • 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罪犯不仅失去被选举权,还失去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以及担任国家机关职务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 特殊情况说明:

    • 在实际操作中,判断罪犯是否享有被选举权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罪犯的犯罪性质、严重程度、是否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服刑期间的实际情况等。
    • 如果罪犯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符合减刑或假释的条件,并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那么他在获得减刑或假释后,仍然有可能行使被选举权。

法律建议:

  •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及其家属,如果关心罪犯在服刑期间是否享有被选举权,首先需要了解罪犯是否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 如果罪犯未被剥夺政治权利,且符合其他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他在服刑期间仍然享有被选举权。然而,由于服刑期间人身自由受限,实际行使被选举权可能会面临困难。
  • 如果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那么在剥夺期限内,他将不享有被选举权。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及其家属需要了解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和恢复条件,以便在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被选举权。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正文本)》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如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