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劳务承包居间人应做什么事情-何平律师|法行宝
2026-03-22 劳动纠纷

工程劳务承包居间人的核心职责是促成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务承包合同,并履行居间合同约定的义务,同时需遵守法律法规对居间行为的强制性规定。具体职责可从以下角度展开:

1. 促成合同签订的居间义务

  • 信息传递与匹配:居间人需向发包方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包方信息(如企业资质、施工能力、过往业绩等),同时向承包方说明工程项目的具体要求(如工期、质量标准、劳务费用等),确保双方信息对称。
  • 协调谈判:居间人应协助双方就合同条款(如劳务范围、价格、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进行协商,推动达成一致意见,但不得直接代为拟定合同条款(除非合同明确授权)。
  • 避免恶意串通:居间人不得与一方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利益(如虚构承包方资质、操纵报价等),否则可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民法典》第962条)。

2. 居间合同项下的义务

  • 如实报告义务:居间人必须如实向双方报告与合同订立有关的重要事实(如发包方资金状况、承包方履约能力等),隐瞒或虚假陈述可能导致居间报酬请求权丧失(《民法典》第962条)。
  • 保密义务:对在居间活动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如发包方的工程预算、承包方的技术方案等)负有保密义务,泄露可能承担违约责任。
  • 协助义务:根据合同约定,居间人可能需协助办理合同备案、工程报建等手续,但通常不涉及具体施工管理。

3. 合规与风险防控义务

  • 资质审查:居间人应核实承包方是否具备合法有效的劳务分包资质(如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避免因承包方无资质导致合同无效(《建筑法》第26条)。
  • 禁止转包/违法分包:居间人不得促成发包方将工程劳务转包给无资质的个人或单位,否则可能涉及行政处罚(《建筑法》第67条)。
  • 税务合规:居间人收取报酬时应依法开具发票,并督促双方按税法规定缴纳税费(如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避免税务风险。

4. 居间报酬与费用承担

  • 报酬请求权: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有权按约定收取报酬(《民法典》第963条),但报酬标准需合理(通常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具体由双方协商)。
  • 费用承担: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居间人因居间活动产生的费用(如差旅费、调查费等)一般由居间人自行承担。

5. 争议解决协助

  •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双方发生争议,居间人可协助沟通,但无强制调解义务。若争议涉及居间行为本身(如报酬支付、违约责任等),居间人可能需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或仲裁。

提示:工程劳务承包居间行为涉及《民法典》合同编、《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多部法律,建议居间人在开展业务前签订书面居间合同,明确权利义务边界。若对具体操作或风险防控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