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非消费者自行使用的医疗器械销售给消费者个人,是违法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具体分析如下:
法规依据
根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医疗器械零售企业将非消费者自行使用的医疗器械销售给消费者个人的,是违法行为,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处罚措施
实际案例
以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案例为例,康惠丰(济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美团外卖平台销售“桂龙牌一次性使用肠道冲洗袋”,该产品不属于可以由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的医疗器械。因此,该公司被认定为违法行为,并受到了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法律建议
综上所述,将非消费者自行使用的医疗器械销售给消费者个人是违法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建议医疗器械零售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