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遂的标准-赵晓荣律师|法行宝
2026-03-20 刑事辩护

您好,关于犯罪未遂的标准,这是一个涉及刑法理论及司法实践的重要问题。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梳理的犯罪未遂的标准及其相关要点:

一、犯罪未遂的定义与法律依据

犯罪未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指的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这一规定明确了犯罪未遂的三个核心构成要件,也是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未遂的基本标准。

二、犯罪未遂的构成要件

  1.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 这是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关键。着手实行犯罪意味着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例如,在故意杀人罪中,举刀砍向被害人即视为着手;在盗窃罪中,撬锁或伸手窃取财物等行为也属于着手。
  2. 犯罪未得逞:

    • 这是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核心。未得逞指的是犯罪行为没有完成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不同罪名的既遂标准各异,需根据具体法律条文判断。例如,盗窃罪以实际控制财物为既遂,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既遂。
  3. 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 这是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关键。意志以外的原因指的是违背犯罪分子本意,导致其无法继续实施犯罪的因素。这些因素可以包括外界物质障碍(如被他人制止)、自身能力不足(如体力不支)、对犯罪对象或工具的认识错误等。

三、犯罪未遂的立案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未遂并立案,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 存在法定的犯罪行为:即该行为在刑法分则中被明确规定为犯罪。

  2. 行为人已着手实行犯罪:即行为人已经从思想准备或口头表示阶段进入到了具体的犯罪行为实施阶段。

  3. 犯罪未得逞:即犯罪行为未能达到既遂的状态。

  4. 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即未得逞的原因必须足以阻止犯罪行为达到既遂状态,且非出于行为人自己的主动放弃或意愿改变。

四、犯罪未遂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规定体现了刑法对未遂犯的宽宥态度,认为未遂犯的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社会危害性也较低。

五、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未遂,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客观行为以及未得逞的具体原因。法官会仔细审查案件事实,包括行为人的犯罪动机、犯罪手段、犯罪过程中的具体情况等,以确定是否符合犯罪未遂的构成要件。同时,法官还会根据未遂犯的具体情况,如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决定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程度。

综上所述,犯罪未遂的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法律问题,涉及多个构成要件和立案条件。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此类问题,建议尽快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