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后面怎么写-裴育律师|法行宝
2026-03-20 行政纠纷

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的核心内容应围绕程序特点、权利义务、后续步骤等关键要素展开,具体可参考以下框架撰写:

  1. 标题与称谓
    标题明确为“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称谓需写明当事人姓名/名称(如“原告XXX与被告XXX”)。

  2. 程序适用说明

    • 法律依据:引用《民事诉讼法》第165条,说明案件符合小额诉讼条件(如标的额为各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0%以下,或双方约定适用)。
    • 程序特点:
      • 一审终审,判决即生效;
      • 审理期限短(通常2个月内结案);
      • 举证、答辩期限较短(一般不超过7日);
      • 庭审程序简化(如可不进行法庭辩论)。
  3. 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

    • 权利:
      • 知情权:了解程序规则及法律后果;
      • 异议权:可在收到告知书3日内书面提出异议(如认为案件不应适用小额诉讼);
      • 上诉权(特殊情形):若存在程序违法等法定事由,可申请再审。
    • 义务:
      • 按时参与庭审,遵守法庭纪律;
      • 如实陈述事实,提供真实证据;
      • 服从判决结果,履行给付义务。
  4. 后续步骤提示

    • 明确开庭时间、地点;
    • 告知举证、答辩的截止期限;
    • 说明判决生效后的执行流程(如自动履行或申请强制执行)。
  5. 法律后果警示

    • 强调一审终审的效力,避免当事人因忽视程序规则而丧失救济途径;
    • 提示拒不履行判决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6. 落款与日期
    由法院盖章,注明告知书出具日期,并附联系方式(如法官或书记员电话)。

示例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标的额符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且双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故本院决定采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本案实行一审终审,判决作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您有权在收到本告知书后3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注意事项:

  • 语言需通俗易懂,避免过度使用法律术语;
  • 重点内容(如权利义务、异议期限)可加粗或下划线标注;
  •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调整条款,例如涉及涉外因素或需公告送达时,需补充特别说明。

如有具体案件需起草告知书,可进一步向我提供细节,我将协助完善内容。